20181201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

发布时间:2020-01-06点击: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 危化品运输政策法规 (RSS订阅)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T617)

 

基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标准体系碎片化现象突出,标准之间缺乏有效衔接等问题,交通运输部按照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的总体思路,在充分吸收借鉴《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第十八修订版)(TDG)、《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六修订版)、《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欧洲公约》(ADR2015年版)等国际规则在危险货物主要标准(共计63个国家或行业标准)和包装容器主要标志(共计41个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长安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北京交通大学、中国船级社认证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多家单位牵头对《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进行整合、扩展和修订,针对目前危险货物暴露出的罐体与介质匹配、运输车辆、托运程序、运输操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完善相关标准内容,完成新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并将于2018121日正式实施。

与之前的JT 617-2004相比,新的JT/T 617作为技术指南对相关要求进行了细致描述,也加入了之前没有的内容例如国际多式联运相关要求、危险货物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高风险危险货物、有限数量以及例外数量等内容,可更好指导相关人员安全运输危险货物。

由于JT/T 617只是操作规则,所以对于有限数量、例外数量等落地还需要配套的法规/管理条例以及指南支持。

JT/T 617标准包括7个部分,共700多页,40多万字,以1-6类,8-9类危险货物为重点,对危险货物分类、运输包装、托运、装卸、道路运输等环节的操作要求进行了系统性规定。内容涉及:

标准编号

标准中文名称

JT/T 617.1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1部分:通则

JT/T 617.2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2部分:分类

JT/T 617.3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JT/T 617.4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JT/T 617.5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5部分:托运要求

JT/T 617.6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

JT/T 617.7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

三个重点:一是驾驶人员或者押运人员应当随车携带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5部分:托运要求》(JT/T 617.5-2018)的《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二是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并严格执行JT/T 617标准。三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组织开展的从业人员培训,应当满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1部分 通则》(JT/T 617.1-2018)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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