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经营成品油被刑拘
今日,记者从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获悉,因经营劣质柴油,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江西籍男子甘某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天气转好,长沙县各项目工地一片热火朝天的施工景象,叉车、挖机等工程机械对柴油“胃口大增”。甘某嗅到了其中的“商机”,打起了靠非法经营成品油发财的歪主意。记者了解到,从今年4月开始,甘某在黄花镇黄花村租赁了民房,设油罐,买面包车,找“大客户”,选准时机昼伏夜出。他自认为执法人员晚上要休息,自己“行动”很安全。
5月27日凌晨2时,蹲守了大半夜的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发现,甘某正准备将买来的一车柴油在207省道边卸载。执法队员迅速下车亮明身份,控制现场,随后对当事人甘某展开进一步调查,并将涉案车辆暂扣、涉案场所查封。
经调查得知,今年4月开始,甘某租赁了黄花镇黄花村207省道旁一民房,购买了油罐、加油机、油泵等设备,建成了一个柴油储存经营的“黑作坊”。随后,甘某多次从某石油公司购油共12吨,驾驶赣FS***6面包车向县内各工地偷偷售卖。5月27日凌晨2时许,甘某又从某油库购买30吨柴油,通过湘F2***9、F***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输至黄花村207省道边准备卸载时,被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查获。当天,执法人员依法对甘某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行为立案调查,并委托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和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经查,甘某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经营资质。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赣FS***6车内的柴油硫含量为806mg/kg,闪点(闭口)58°;湘F2***9、F***9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内柴油硫含量为821mg/kg,闪点(闭口)41°,均属严重劣质柴油,不合格。甘某经营劣质柴油,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移送长沙县公安局处理,并被刑事拘留。
甘某一脸沮丧地走向警车,压根没有想过“油”祸惹得这么大。记者从长沙县应急管理局获悉,这是今年湖南省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的首例入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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