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或3月开启,民营油企面临新一轮淘汰风暴

发布时间:2018-01-10点击:当前位置:首页 >行业资讯 > 行业新闻 (RSS订阅)

日前商务部公布了2018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4242万吨。2016-2017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均为8760万吨,2018年进口配额同比增加63%。与此同时,2018 年首批成品油一般贸易出口配额已达去年全年水平。商务部下达2018 年第一批一般贸易成品油出口配额的通知,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化四家获批,共计1624 万吨,而去年全年一般贸易配额为1623.1万吨。

综上所述,2018年我国原油进口、成品油出口呈现逐步放开状态,这也预示着石油特别是成品油市场将进一步规范化。 日前有消息称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将于2018年3月逐步落地实施,以下为相关调查和分析。


成品油消费税之现状

成品油市场的价格扭曲与主营和地方炼厂之间的大额税差不无关系,暴露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税环节及税收分配中存在不法行为及征管力度不足等问题。由此带来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呼声不断,但为何迟迟未有动作?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一般具有选择性和差别性,主要体现其调节作用。我国针对啤酒、黄酒和成品油三种液体采用定额税率。

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成品油消费税制再次被热议,全国工商联团体提交了《关于推进我国成品油消费税改革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发展的提案》,中石化长岭炼化董事长李华、九江石化党委书记王彪建议应加快推进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现行税制存在一些问题,但改革方案尚未达成共识,改革落地仍需时日。

目前,成品油市场价格扭曲现象尤为突出。主营和地方炼厂每吨油品中税差能达到1000至2000元,成本差异较大。而终端销售时市场价以地方炼厂为标准,导致主营炼厂在市场竞争环节没有价格优势。炼油企业能自主选择供货渠道,在起始环节征税就让部分企业有了钻空子的机会。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学院院长白彦锋指出:“成品油和燃料油都需要征收消费税,原油不需要。在利益驱使下,部分企业通过变票将原油变为已纳消费税而实际未纳的成品油,这样一来,成品油再加工成燃料油时,无需再征收消费税。”

“变票”使部分炼油企业得以漏缴税款,与照章纳税的主营炼厂价格自然拉开。而消费者多倾向于“物美价廉”的油品,结果“劣币驱逐良币”,依法纳税的企业反而在竞争中败下阵来。这是民营油企价格低廉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了解,目前全国有200余家炼厂,零售终端的加油站超过10万座,这将使后移征税环节带来的管理难度和征税成本大幅上升,目前的监管手段和监管水平能否适应大量增加的纳税主体数量值得考虑。

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的历程

资料显示,我国现行消费税是从1994年开征的,配合增值税体现对部分消费品实行差别税收政策,起到对生产和消费的特殊调节作用。

2003年和2006年,国务院曾对消费税进行过改革,特别是2006年,财政部对中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这次消费税改革主要是扩大了征收范围。 不过,上述两次改革也都是局部推进,此后的10年时间,消费税一直处于缓慢推进中。

2012 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出台政策《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对于液态石油产品征收消费税。但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地炼占产能25%,完全严格征收将产生供给短缺),实际并未严格征收。

2018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依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征税对象包括《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4大类117种应税污染物。

那么,作为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的石油行业,必然也有受到《环境保护税法》的影响,但是具体能够产生多大影响,还需要时间来检验。消费税的改革,一定比环境税更能直接影响到整个行业。

成品油消费税改革的方向

经过多方资料的调查,目前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迹象,但是正如上文所说,由于操作难度、各方方案未能完全统一等问题,能够真正立法并实施可能还需要一定时间,那么假设改革一定会推进,一般会有以下两个方向:

(1)将收税节点由生产端改到销售端;

之前的税收主要出现在生产一端,国营大炼油厂都是正常交税,但是一些小炼油厂通过“变票”等方式逃税漏税,小民营企业油品来源多样,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到价格低廉的油品。如果收税环节改变,那么一些地方炼厂和国家主营炼厂在生产端就不存在那么大的成本差,也就无所谓偷税漏税,所有成品油都是在销售端加收税费,那么国营几桶油和地方民营油企的油品成本将会进一步被平衡,民营油企价格低廉的优势也会被抵消很大一部分,更要求民营油企从自身的管理和服务乃至营销手段上进行创新来降低成本、提高销量;

(2)将收税方由国家改为国家地方按比例共享;

消费税是中央税,由中央收取并使用,地方只是等待中央分配,因此对于税收的严格执行无积极性,如果是国家和地方按照比例共享,消费税有一部分归到地方,那么地方就有了严控税收的积极性,一大部分偷税漏税的行为将会遭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的严查和打击,一部分地方炼厂通过偷税漏税出售低价油品的行为也会收敛甚至消失。当然,地方有了这项权利,自然也会出现借此机会“官商勾结”偷税漏税的机会,但是总体而言,作为下游的油企将面临着成本的提升,这对于民营油企尤其是依靠价格优势的企业将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综上所述,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势在必行,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2018年3月的消息暂时没有具体文字支持),改革的方向也一定会是对部分民营油企带来冲击,而对于中石油、中石化而言,将会是一个重新巩固自己地位的机会。

成品油消费税的改革之路,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第一油品资讯

法律声明:文章来源于第一油品资讯,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删除,谢谢!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