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与中石化终止天然气加气设施合营
新海能源公布,附属新海百富洋与中石化分别与两者之合营公司终止两项承包协议,中石化–新海合营公司将于适当时候解散,终止合营企业将对集团之运作并无重大不良影响。
因签订终止协议,下月1日起新海百富洋不再向中石化–新海合营公司收取每年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承包费用,但由联新能源拥有位于广州17个液化石油气加气站而产生之收入及利润(先前被列作联营公司的业务)将会合并到该集团。
公司指,油价大跌后一直徘徊在较低水平,令过去两年天然气相对于液化石油气及其他原油衍生石油产品的价格优势大幅缩小,令投资天然气设施的意欲减低,因此一直未为中石化位于广州之加油站安装天然气加气设施。
新海百富洋与与中石化于2013年成立中石化-新海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两者分别持有合营公司49%及51%股权,涉资4,900万元。公司指,终止根据合营协议之安排将对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构成重大的不良影响。
来源: 财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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